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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常在路上看到很多藝術品,什麼我形容為藝術品?
我認為經過創造出來的事物,都可稱為藝術品。當然,也有大自然創造的天然藝術品,但我統稱之。
每個人都有所謂的創意,只是表達的方式不同,而能夠用各種圖形、顏色、物體、文字來表現自己的
真的很厲害,有時候自己有著天花亂墜的鬼點子,可是往往都只能看著別人的作品想著:"哇....不愧是學藝術的,我就是沒有藝術天分..."
其實是有的,只是表現的地方不同,或許我們只是把時間花在工作上而已不是嘛? :)
但的確也滿欣賞把藝術當作工作與使命的朋友,看著街上的海報、電視上的廣告、戲院裡的電影
這些五光十色的作品,的確吸引了我的眼光,我們不知不覺就被吸引
並且用著可愛的小小藝術家的眼光來欣賞他們,對,其實我們在看別人的作品時
會把東西分成喜歡跟不喜歡的時候,我們也是小小藝術家
但是,藝術是沒有好壞的,謹記。
我想我還是不可能整天異想天開地想衝影展、設計展、市集,雖然我很喜歡!
只是往往有現實上的壓力,讓我不得不把時間用在更實際的地方:多學點東西。
要我去看設計展,然後只是開開心心地回家,我還真的很難辦到,那種感覺好空虛喔!!
創意應該是不停地激盪著,可是如果欣賞完別人的作品,卻又要回到現實的世界裡,還真的很不舒服。
會吧,哪天我會再去晃晃我喜歡的展覽,但是,老話一句,時間就應該浪費在美好的事物上~
我的"美好事物",就是去挑戰更不可能的事物,那.....藝術? 改天吧~ 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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